滦南县防控办关于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的倡议!
目前,全国疫情继续呈现多点散发,我县疫情防控压力巨大。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部署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,避免人群聚集,防止交叉感染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我们提出如下倡议:
一、严控各类活动。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,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、减小规模。
(一)坚持婚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,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、生日、满月、周岁、乔迁、开业、店庆、寿诞等喜庆事宜,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;
(二)原则上不召开、不举办、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、论坛、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、体育赛事、展销会、群众性公益活动、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;
(三)暂停举办各类庙会、民俗活动及农村大集等聚集性活动。
(四)坚持“非必要不外出”原则,不聚集、不扎堆,不去涉疫情地区,减少暴露感染的风险。
二、严格报备审批。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,谁承办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提供场所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。
三、严格过程管理。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,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。
(一)婚丧嫁娶活动。严格控制人员规模,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,最多不超过50人,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,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、黄码或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。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,并持有48小时、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要对辖区内村(居)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,指派专人跟踪管理,督促落实个人防护、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,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。
(二)会议、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。确需举办的会议、论坛、培训、演出、赛事、展览、展销等聚集性活动,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,原则上会议、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规范落实测温验码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、分餐制、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,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、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、论坛、培训、演出、赛事、展览、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,指派专人跟踪管理,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四、加强宣传引导。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要广泛宣传人员聚集的风险性,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、居民公约,提高村(居)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意识,引导群众转变观念,不举办、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,营造全民参与、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。
五、党员干部带头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以身作则、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六、压实各方责任。严格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。属地党委、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,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,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,严格规范备案、审批和监管。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非必要不举办、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。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尽量不举办、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。
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1月9日